| 【南京日报报道】“华南虎照”周正龙案二审昨天在安康市公开开庭审理,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最终裁定:判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,犯非法持有弹药罪,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两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,缓期三年执行,并处罚金2000元人民币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在提出上诉后与辩护律师顾玉树的会面中,周正龙曾提出自己拍摄的是真虎,但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,周正龙在庭上突然否认曾拍“真老虎”,还多次承认自己所拍的虎照是假。他说:“我所做的都错了,我请求从轻处理,我的上诉理由以《上诉书》为准。”
周正龙突然变口让律师有些措手不及,于是律师不得不反复问周正龙:为什么在这个问题上出现反复?周正龙说,“我不需要反过来说这件事是真的。(这次)是我最后一次机会,希望法庭帮我减轻负担(刑期)。”
庭审时,周正龙称自己并不清楚拍摄虎照会得到奖金,只是在华南虎调查队的专家给全体猎人向导宣传的时候听说过,发现华南虎踪迹会有奖励。周正龙还称对省林业厅没有提出任何索要奖金的要求。
但是原镇坪县林业局局长覃大鹏、镇坪县县长吴平、原镇坪县副县长杨高、原陕西省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处长王万云等人的证词显示,直到同意奖励周正龙两万元,在保护区成立后,安排周正龙的儿子当向导之后,周正龙才同意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自己的照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