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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违章用水,可得追缴额的10%

有单位被查出偷漏水费近300万元

2008-9-5 7:27:44 推荐 评论 【 字号:
 

  【南京日报报道】昨天,市自来水总公司公布违章用水和损坏供水设施举报处理的新办法,对第一举报人,将给予追缴损失10%的奖励。

  市自来水总公司相关人士介绍,我市每天都会发生1至2起消防栓因被撞等原因受损事件,去年接到的偷水举报达100多起,直接经济损失达千万元。其中,今年年初,铁心桥就有一单位被查出偷漏水费近300万元。

  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,早在今年6月份,市法院、市检察院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严厉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》。为鼓励市民举报盗水等违法犯罪行为,该公司出台了新的举报奖励办法。

  办法主要分为3部分:对于撞断消防栓肇事逃逸的举报,如能追回损失,将奖励第一举报人200元;对于损坏供水设施的举报,经查实,按照追缴水量损失的10%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;对于违章用水(包括一切非正常供用水,包括违规、串规用水)的举报,经查实,将按照追缴违章金额的10%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。奖励金额上不封顶。

  据了解,市民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举报。一是拨打市自来水总公司供水热线52260000提供线索;二是发电子邮件,邮箱为master@njzlsgs.cn向该公司供水监察大队举报。

  该公司特别说明,第一举报人是指通过上述方式举报,且登记在案的第一时间举报人。两人以上集体举报,将视为同一举报,奖金内部自行分配。所有奖金的个税均需自理。市自来水总公司承诺,举报人的资料和违章查处的细节将严格保密。同时,对于所有举报都将在一周内查清举报是否属实,对于不涉及需要司法程序解决的违章事宜,也将在一个月内查处结案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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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南京日报 作者:宁水宣 葛妍 】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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